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专项整治是助力巡察整改,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巡察整改已进入深水区,许多沉疴积弊不可能一次性整改彻底解决,必须依托专项整治集中发力、久久为功。各级党组织要紧扣巡察反馈的核心问题,牢牢抓住精准的力度、长效的深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动巡察反馈从纸面整改向见底清零转变,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让巡察成果惠及千家万户,最终助力以高质量巡察政绩保障“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锚定问题靶心,提升整治精度。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精髓在于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如果只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粗放式整治,缺少系统根治措施,那么无法彻底解决,最终会陷入“整改反弹再整改”恶性循环怪圈。要以巡察反馈清单为“坐标系”,全面筛查出普遍性与倾向性问题,通过“解麻雀”式分析制度短板、比对关键数据等,找出“病灶”,开出“良方”。针对问题背后存在的监管缺位等深层次问题,商讨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成果验收等具体工作举措,确保目标明确、程序严谨、取得实效。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压实整改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以强有力整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抓实长效机制,拓展整治深度。
仁圣之本,在乎制度而已。巡察整改专项整治不是“一阵风”式一次性工程,而是需要持之以恒的长期任务,如果没有长效机制来固化整治成效,堵塞监管漏洞,老问题就可能“卷土重来”、甚至可能诱发潜在新问题,前期工作将付诸东流。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回头看”“再巡察”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落实、部署研究不到位、敷衍整改等推进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震慑效应。着力强化成果运用机制,探索实行整改监督检查评估和年终目标考核相结合,将巡察整改评估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优评先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严防干部“带病”提拔。推动积极探索建设巡察整改信息化监督系统,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按照届次、轮次分单位整理入库存放,为规范化整改提供了标准化流程支撑,有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凝聚多方合力,彰显整治温度。
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巡察整改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群众的感受上,由群众来评判。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整治事项牵涉范围广、各环节关联性紧密,是需要多方联动的“大合唱”,如果只是单个单位的“独角戏”,可能会出现衔接不畅、推进不力问题,最终让整治成果大打折扣。统筹全县各单位合力,将每轮巡察反馈存在乡村振兴、教育医疗、民政社保等共性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内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做实整改工作,实现“整改一个问题、整改一类现象、治理一个领域”的叠加效应。村级巡察整改过程中,牵头部门要督促重点关注因天灾人祸突然陷入困境的村民、长期留守的老人和儿童等各特殊人群,分批次、分类型进行治理,对短期内无法解决实际困难的,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生活现状,为党在民生领域兜底保障提供依据,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整改带来的新变化。督促构建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上级对下级巡察整改中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施分类指导,以此同时,完善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实现问题线索信息共享,推动有效解决基层“微腐败”问题,守好群众“钱袋子”。
(双柏县纪委监委 梅保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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